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

来源:殡葬资讯 / 时间:2025-05-24

一、总则

为了加强云南省公墓的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墓的安全与清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制定《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墓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社会秩序。

二、公墓的设立

  1. 公墓的设立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要求,具备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功能。
  2. 公墓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确保安全距离。
  3. 公墓的建设用地应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不得擅自更改用途。

三、公墓的使用

  1. 公墓内应设置明确的指示牌和管理服务人员,为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2. 公墓内应有专门的区域用于安葬逝者,避免占用公共区域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3. 公墓内应保持环境整洁、安静、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或进行噪声干扰。

四、管理和监督

  1. 公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墓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
  2.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墓管理机构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纠正。
  3. 鼓励公众参与对公墓管理的监督,对举报违规行为者给予奖励。

五、法律责任

  1.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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